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日期:2025-06-11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党校)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意义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电子版或纸质版)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没有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

党员本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有效期内)持介绍信(电子版或纸质版)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去办理转入手续。我校学生党员材料将装入个人人事档案袋中随同寄转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相关要求,四川省转接组织关系必须由基层党组织在“四川省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基层版”网上操作,一般不需要纸质介绍信。

2.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如果以上两种情况可以落实,不建议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具体步骤:

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接收单位。党员自己应主动咨询了解相关单位能否接收,在此基础上确定一个党组织接收单位。

②向接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明确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准确全称以及组织关系转入要求

③党组织关系转接统一采取“四川省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基层版”各学院学生党支部负责对每位党员进行党员信息采集并核准录入“四川省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基层版”后在网上转接省内党员组织关系。

④转移党员请随时与所在党支部书记保持联系,及时办结网上转接流程;

组织关系具体去向:

①有就业单位并且就业单位中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至就业单位所属的党组织。

②有就业单位(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但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③以上情况不能落实或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经自己积极联系,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部分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等。

注: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要确认其人事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3.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时常出现哪些问题?

  ①毕业生填报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名称时,未亲自向对方单位核实,想当然的填报,致使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错误,无法转接。

  ②毕业生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③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忙于考研),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预备期满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致使有些毕业生预备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落实单位或考上研后,给用人单位党组织带来疑问,为什么这位同学没有按期转正?是犯了错误,还是受过处分?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也是对自己的政治生命极不负责的表现。

  ④部分毕业生把组织关系与入党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入党材料随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自己也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

  ⑤个别毕业生落实单位后,不安心本职工作,当考上研究生需要组织政审时,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不了解该生为由拒绝出具政审材料,使学生党员陷于困境。

  ⑥个别毕业生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但因拖延时间太久,按党章规定已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⑦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不及时接转,粗心大意致使介绍信丢失。

4.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当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应该严肃批评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党纪处分。毕业生党员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入手续时,如发现任何不能正常转接组织关系的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党组织联系。超过6个月不和学校党组织联系,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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